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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金组织形式

       契约型基金。是指把投资者、管理人、托管人三者作为当事人,通过签订基金契约的形式发行受益凭证而设立的一种基金。在信托制模式下,投资者作为基金的委托人兼受益人参与投资,基金管理人则作为受托人,以自己的名义为基金持有人的利益行使基金财产权,并承担相应的受托人责任。

       主要特点:1.具备免税地位,等同委托人直接投资于被投资公司;2.委托人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。

       公司制基金。是指具有共同投资目标的投资者依据公司法组成以盈利为目的、投资于特定对象(如有价证券,货币)的股份制投资公司。这种基金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筹集资金,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。基金持有人既是基金投资者又是公司股东。公司型基金成立后,通常委托特定的基金管理人或者投资顾问运用基金资产进行投资。

       主要特点:
       1.投资收益可以存留继续投资;
       2.它也是一种有限责任的投资形式;
       3.它的股份可以上市交易。
      有限合伙制基金。是指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合伙,其中普通合伙人出资出力,参与经营管理,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;有限合伙人只提供资金,不直接参与决策和经营,以其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。

       主要特点:
       1.它不是纳税主体,其应缴的税收等同于基金投资者直接进行投资所需缴纳的税收,因此他不用缴纳资本利得税和所得税;
       2.它是一种有限责任投资形式,基金投资者以承诺资本额为限承担责任;
       3.有限合伙制基金成立时不需要对承诺资本额进行验资,有限合伙人之间没有控股权之争,在多数国家的税收制度下,有限合伙基金的管理费和管理分红不需缴纳增值税。